新北市訊】新北市住宅補貼自106年7月21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今年租金補貼戶數為1萬3,000戶,全台最多。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4,000元,最長補貼1年;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分別為940戶及534戶,優惠貸款額度依購屋區域不同最高250萬元及80萬元,可享有優惠利率(一般戶目前為1.137%、弱勢戶為0.562%),請有需求的民眾多多把握。
今年度新北市各項補貼所得及財產標準均有放寬,租金補貼家庭年所得標準由原本66萬元調高為70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則由1萬9,260元調高為2萬550元。此外,往年承租非合法建物(如頂樓加蓋)的弱勢家庭,礙於相關法規無法提出租金補貼申請,今年也放寬讓具備住宅法第4條的經濟或社會弱勢家庭,只要同時檢附自105年12月23日前已承租同一非合法建物達1年以上之租賃契約書( 即104 年12 月24 日前起承租迄今)及相關居住佐證資料,亦可提出申請。惟非合法建物之租金補貼僅能1次請領1年(12期),期間並鼓勵弱勢家庭改善居住環境,移居至合法房屋,希望透過租金補貼方式,讓弱勢家庭也可以找到適居之環境,提升生活品質。
106年度住宅補貼自106年7月21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民眾可自7月21日起就近至區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或上網下載申請書(網址:http://www.cpami.gov.tw/ 右側快捷服務/住宅補貼專區)填寫後並檢附相關文件,採臨櫃或郵寄方式向市府提出申請。若市民朋友有任何問題,可撥打諮詢電話:2960-3456分機7094~7098,將有專人提供解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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