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Q7-1:外國人可否購買或繼承臺灣地區不動產?

答:
外國人可否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需先看該外國人所屬的國家與我國有無平等互惠條件,所謂平等互惠即該外國人所屬之國家對我國人民在該國可以享有同等之權利。至於是否為平等互惠國家,可查詢內政部提供之「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 繼承臺灣地區之不動產,亦需受平等互惠原則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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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Q6-3:若已辦竣信託登記,當事人間信託契約內容有變更時,該怎麼辦?

答:
信託內容有變更,而不涉及土地權利變更登記者,委託人應會同受託人檢附變更後之信託內容變更文件,以申請書向登記機關申辦「註記」登記。另外,如果契約書委託人所蓋印章與原契約書相同者,可免再檢附委託人印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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