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繳清稅款→查欠地價稅、房屋稅→申請買賣登記
(1) 由承買人與出賣人共同訂立土地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書並蓋妥雙方印章。
(2) 其中1份土地契約書及建物契約書貼印花稅票(稅額為買賣價款總金額千分之一)。
(3)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繳清稅款後記得至稅捐機關查欠地價稅、房屋稅。
2.持下列文件至不動產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買賣登記: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土地建物買賣所有權移轉契約正、副本(貼印花的那1份是正本)。
(3)土地增值稅、契稅繳款(免稅)證明書。
(4)承買人與出賣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5)出賣人之印鑑證明正本(如未蓋印鑑章,請持國民身分證正本至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
(6)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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