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8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Q3-6:共有土地或建物,有一部分共有人不同意全部出售,須經多少共有人或超過多少持分才可以處分?

答:
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即可處分;但同意處分人的持分合計超過3分之2者,人數不予計算。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