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5日 星期日

【收購持分土地、工業用地】~ 丁種建築用地容許作何項使用?

一、工業設施。
二、工業社區。(限於已開發工業區且規劃有案者)
三、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四、臨時堆置收納營建剩餘土石方。
五、水庫、河川、湖泊淤泥資源再生利用臨時處理設施。
六、依產業創新條例第39條規定,經核定規劃之用地使用。
七、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設施。
八、交通設施。


持分土地、工業用地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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