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2月5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18-1.土地法地籍圖重測之程序
第46.2條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
一、鄰地界址。
二、現使用人之指界。
三、參照舊地籍圖。
四、地方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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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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