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 星期二

【收購持分土地、工業用地】~ 共有土地買賣成立要件

出售共有土地的價格如無法取得全體共有人之同意,依據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須共有人多數同意,共有人多數同意要件有下面二種計算方式:
(一)取得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土地持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
(二)如其共有人應有土地持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以上二種同意計算方式,只要取得其中一種共有土地買賣即成立。

持分土地、工業用地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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