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7年9月18日 星期一
【收購持分土地、工業用地】~ 共有土地買賣行使優先購買權注意事項
其他不同意出售之共有人接獲書面通知後,依土地法第104條第2項規定,即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10天內不表示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
持分土地、工業用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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