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1‧ 區域計畫發布實施後,台灣地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依據為何?

區域計畫的主要功能之一,在促進土地及天然資源的保育利用,充分兼顧農業與工業發展所需用地,以及防止自然災害。此項功能,有賴土地使用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事項的貫徹實施,始能充分發揮。但因為區域計畫之土地分區使用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事項,過於簡要,且計畫圖比例尺甚小,很難據以認定每宗土地適當的使用,故內政部特依照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第14條(原第16條)規定,訂頒「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以進一步按照鄉鎮縣轄市區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編定各種使用地,並將結果公告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作為實施土地使用管制的依據。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2‧ 台灣地區各縣(市)的使用編定公告日期為那一天?

由於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的同時,仍需保障現有土地使用人或所有權人的權益,且編定公告以後才有非都市土地的使用管制,因此凡編定公告前已有合法使用的情形,經舉證發現原編定有錯誤者,仍可以檢附相關文件申請更正編定。所以瞭解各縣(市)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日期,有助於保障您的權益。臺灣地區除臺北市、嘉義市及合併前台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外,各縣(市)辦理編定公告日期分別為:
辦理編定公告日期
縣市別非都市土地辦理
使用編定公告日期
縣市別非都市土地辦理
使用編定公告日期
宜蘭縣73.10.15基隆市70.2.15
臺北縣70.2.15桃園縣70.2.15
新竹縣73.10.15新竹市73.10.15
苗栗縣73.3.31臺中縣69.6.1
南投縣69.6.1彰化縣69.6.1
雲林縣73.11.20嘉義縣75.11.1
臺南縣65.6.1高雄縣65.6.1
屏東縣64.10.6澎湖縣75.2.15
臺東縣74.11.16花蓮縣74.11.16

2018年11月21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3‧ 非都市土地有幾種使用分區?幾種使用地類別?

非都市土地依照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等規定,劃分十一種使用分區:即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工業區、鄉村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風景區、國家公園區、河川區、海域區(102.10.23新增)、其他使用區或特定專用區。其下編定為十九種用地別:即甲種建築用地、乙種建築用地、丙種建築用地、丁種建築用地、農牧用地、林業用地、養殖用地、鹽業用地、礦業用地、窯業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遊憩用地、古蹟保存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殯葬用地、海域用地、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1月18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4‧ 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可以辦理使用分區檢討及變更的情形有那一些?

依據「區域計畫法」等規定,使用土地面積超過一定規模需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檢討及變更的情形如下: (一)定期變更:依照區域計畫法第十三條規定,區域計畫每五年定期通盤檢討後須變更分區的土地,應依變更分區有關規定,辦理變更使用分區類別。 (二)隨時變更:1.申請開發案件涉及使用分區變更者,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同意後,辦理使用分區變更。2.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十一條規定,各目的事業所需土地面積超過一定規模,需辦理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1月15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5‧ 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為何要辦理更正編定?如何申請?

(一)所謂更正編定,就是在編定公告之前,已經符合「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編定規定,因編定錯誤或法令規定可以改編編定者,應辦理更正編定。
(二)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辦理更正編定的土地,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編定前已符合「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編定規定,且現在仍係屬有效的證明文件,就近向土地所在地縣(市)政府或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更正編定。 例如:一般農業區內,編定公告前原已有合法住宅建物,卻編為農牧用地,可檢具﹝一﹞房屋謄本、建築執照或建物登記證明、﹝二﹞戶口遷入證明、﹝三﹞完納稅證明、﹝四﹞繳納自來水或電費證明四種文件之一,申請辦理更正編定為甲種建築用地。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1月12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6‧ 何謂「暫未編定用地」?在何種情況「暫未編定用地」須辦理補註用地?

(一)所謂「暫未編定用地」,就是位於山坡地範圍內的非都市土地,在未辦理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之前暫時不辦理編定。(二)「暫未編定用地」土地,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辦理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完成後,依查定結果補註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林業用地或國土保安用地。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1月9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7‧ 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為何須要辦理補辦編定?又非都市土地是否可以辦理註銷編定?

(一)非都市土地範圍內每宗土地,應按照鄉鎮縣轄市區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編定各種使用地,並將結果公告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作為實施土地使用管制的依據。對於非都市土地範圍內新登記土地或遺漏編定的土地,應依照前述規定補辦編定。
(二)至於非都市土地可以辦理註銷編定之情形有二種:1.經核定公告發布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內之非都市土地。2.土地滅失的非都市土地。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1月6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8‧ 非都市土地已不作目前使用而想變更為其他用途使用者,其土地如何辦理變更?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三十條規定,申請人應先向擬變更使用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申請,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核准前並應先徵詢變更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同意核准後,再依管制規則第二十八條規定,檢具該核准文件連同變更編定申請書及有關文件向當地縣(市)政府辦理使用地變更。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1月3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9‧ 申請土地變更編定,要檢附何種文件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請?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二十八條規定,申請變更編定,應先向縣(市)政府繳納規費,並檢附下列文件申請:(一)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
(二)興辦事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件。
(三)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土地所有權人免附)
(四)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能以電腦處理者,免以檢附。)
(五)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
(六)其他有關文件。(如申請土地面積達到一定規模者,應檢附各該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同意之文件。如屬山坡地範圍內土地申請面積未達十公頃者,應檢附開發建築面積免受不得少於十公頃限制之文件。 )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0月30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10‧ 違反非都市土地編定使用,會受何處罰?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規定,非都市土地經劃定使用分區並編 定使用地類別之土地,應依其容許使用之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如違反非都市土地管制使用者,依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由該管縣(市)政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再不遵從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前二項罰鍰,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違反前條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0月27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11‧ 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案件作業規定及申請審查作業流程為何?

一、相關法令及規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以下簡稱「管制規則」)及「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以下簡稱「執行要點」)。 

二、申請者應附書表及附件(詳見管制規則第二十八條): (一)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申請書。 
(二)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 
(三)申請變更編定同意書。 
(四)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五)土地使用計畫配置圖及位置圖。 
(六)其他有關文件。(如申請土地面積達到一定規模者,應檢附各該區 域計畫擬定機關同意之文件。如屬山坡地範圍內土地申請面積未達十公頃者,應檢附開發建築面積免受不得少於十公頃限制之文件。 ) 

三、作業內容及流程: 
(一)非山坡地變更編定案件:除管制規則第二十八條第三項免檢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者外,應先擬具興辦事業計畫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並檢附興辦事業計畫核准文件等相關書件向縣(市)政府(地政單位)申請變更編定。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後,應由府內相關單位會同審查通過,再通知地政事務所辦理異動手續。其作業流程圖詳見「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附錄三。 
(二)山坡地變更編定案件:作業流程有別於非山坡地變更編定案件,經縣(市)政府依本要點相關規定初步審查通過後,需再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四十九條之一規定提專案小組審查,繼而通知申請人依本規則第四十八條檢附水土保持完工證明書或雜項工程完工查驗合格政證明文件,以憑辦理變更編定。其作業流程圖詳見「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執行要點」附錄三之一。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0月24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12‧ 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案件作業規定及申請作業程序為何?

一、 相關法令及規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以下簡稱「管制規則」)及「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以下簡稱執行要點)。

二、申請者應附書表及附件(詳見管制規則第六條之一):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附表一規定應申請許可使用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一)非都市土地許可使用申請書。(申請書格式,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得依其規定辦理。) (二)使用計畫書。 (三)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能以電子處理方式取得者,免予提出。) (四)申請許可使用同意書。(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附本款規定之文件) (五)土地使用配置圖及位置示意圖。 (六)其他有關文件。

三、作業內容及流程:(一)使用非都市土地各種使用地,依管制規則第六條附表一規定「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使用地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許可使用細目」者,應依第六條之一規定檢附相關文件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受理後應依其所定相關規定審查,於徵得該使用 地主管機關同意及加會有關機關後核准,並通知申請人及相關機關。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0月21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1‧ 土地徵收之意義為何?

土地徵收乃政府依公權力之運作,為興辦公益事業需要,基於國家對土地之最高主權,依法定程序,對特定私有土地給予相當補償,強制取得土地之一種處分行為。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0月18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2‧ 國家為興辦何種公益事業得徵收土地?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規定,舉辦下列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
(一)國防事業
(二)交通事業
(三)公用事業
(四)水利事業
(五)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 
(六)政府機關、地方自治機關及其他公共建築
(七)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
(八)社會福利事業
(九)國營事業
(十)其他依法得徵收土地之事業。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3‧ 土地徵收之核准機關為何?

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徵收,由需用土地人擬具徵收計畫書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核准。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買賣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4‧ 土地徵收之程序為何?

土地徵收程序
舉行興辦事業計畫公聽會
事業計畫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
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用地(不成)
擬具徵收計畫書
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徵收(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
交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徵收(應即公告30天)並通知權利人
發放徵收補償費(公告期滿後15日內發放)
依興辦事業計畫開始使



辦理土地產權移轉登記


2018年10月9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5‧ 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公告內容如有異議,應如何提出?

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公告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府書面提出。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0月6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6‧ 土地徵收於公告後,會產生什麼效果?

一、被徵收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或他項權利,以公告之日土地登記簿或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記載者為準。但於公告前因繼承、強制執行、法院之判決或其他依法律規定取得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或他項權利而未經登記完畢者,其權利人應於徵收公告期間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申請將其權利備案。備案後如經登記完畢者,其權利以登記後土地登記簿記載者為準。
 二、被徵收之土地或土地改良物自公告日起,除於公告前因繼承、強制執行或法院之判決而取得所有權或他項權利,並於公告期間內申請登記者外,不得分割、合併、移轉或設定負擔。土地權利人或使用人並不得在該土地為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採取土石、變更地形或為農作改良物之增加種植。其於公告時已在工作中者,應即停止。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10月3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7‧ 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被徵收後,如有殘餘部分可否申請一併徵收?

一、土地被徵收後,其殘餘部分如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8條規定,有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之情形,可於徵收公告之日起1年內以書面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所謂「徵收土地之殘餘部分」,係指一筆土地部分被徵收,經分割後之剩餘部分而言。若同一所有權人有二筆以上土地,地界相連,實際已合併為同一性質之使用,其中一筆被徵收,剩餘之一筆,亦屬殘餘部分。
二、被徵收之建築改良物,其殘餘部分不能為相當使用者,亦同。
三、申請人資格:
(一)原被徵收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所有權人。
(二)原所有權人死亡,已辦竣繼承登記者,為登記名義人。
(三)未辦竣繼承登記者,為其全體繼承人。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9月30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8‧ 土地被徵收時,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補償費可分為那幾種 ?

地價補償費、地上物補償費(包含建築改良物及農林作物)、土地改良費用、合法營業損失補償及遷移費。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9月24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9‧ 私有土地經徵收後,其土地徵收地價補償標準如何?

茲就土地徵收地價補償標準分述如次:
(一)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經常調查轄區地價動態,每6個月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被徵收土地市價變動幅度,作為調整徵收補償地價之依據。前3項查估市價之地價調查估計程序、方法及應遵行事項等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
(二)所稱「徵收當期之市價」,指徵收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15日之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當期市價。前項當期市價低於徵收公告之市價,仍按徵收公告之市價補償。(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30條)
(三)所稱「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指毗鄰各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市場正常交易價格之平均數,比照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63條第2項規定計算之。毗鄰部分為公共設施用地經納入計算致平均市價降低者,不予納入。(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31條)
(四)因土地徵收後,發現報准徵收面積與實際使用面積不符,經按實際情形辦理更正後,其面積增加部分之地價補償費,按更正公告期滿次日起算第15日之補償標準計算。(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第5條)
(五)地價補償費未發給完竣前,因地籍圖重測公告確定,其重測面積大於徵收公告面積時,按重測面積計算,其面積增加部分之地價補償費,以原公告徵收時之補償標準計算;重測面積小於徵收公告面積時,按徵收公告面積計算。(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第6條)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9月21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10‧ 土地徵收時,依規定其土地改良物應一併徵收,但在何種情況下,其土地改良物可不予徵收?

(一)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要求取回,並自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自行遷移者。
(二)墳墓及其他紀念物必須遷移者。
(三)建築改良物依法令規定不得建造者。
(四)農林改良物之種類或數量與正常種植情形不相當者,其不相當部分。
(五)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9月18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11‧ 已發放之補償費如因故未領取時會有什麼結果?

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於國庫設立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保管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補償費,故已發放之補償費如因故未領取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可於應發給補償費之期限屆滿(即公告期滿後第15日)次日起3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並通知應受補償人。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逾15年未領取之補償費,歸屬國庫。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9月15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12‧ 未辦繼承登記土地被徵收,如有部分繼承人拒絕會同或無法會同之情形,其地價補償費應如何領取?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5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竣繼承登記,其徵收補償費得由部分繼承人按其應繼分領取之;其已辦竣公同共有繼承登記者,亦同。
上開規定於本條例施行前尚未領取徵收補償費之土地,亦適用之。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9月12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13‧ 什麼是區段徵收?

區段徵收就是政府基於新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規劃整理。開發完成後,由政府直接支配使用公共設施用地,其餘之可供建築土地,部分供作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之用,部分作為開發目的或撥供需地機關使用,剩餘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並以處分土地之收入抵付開發總費用。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9月9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14‧ 辦理區段徵收有哪些好處?

區段徵收是一種自償性開發事業,也是公私互蒙其利,政府與民眾雙贏之措施。辦理區段徵收,就社會整體層面而言,可以促進土地整體開發利用,帶動地方均衡發展,節省政府龐大公共設施用地徵收及公共工程建設經費支出;就土地所有權人而言,土地所有權人可享有土地價值增漲,公共設施完善及居家環境品質提昇等多重效益。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9月6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15‧ 辦理區段徵收之法令依據為何?

目前辦理區段徵收之法令依據,主要是土地徵收條例、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此外,亦可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都市計畫法、新市鎮開發條例、發展觀光條例、大眾捷運法、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區段徵收。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9月3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16‧ 區段徵收整體作業程序為何?

一、準備作業: 
(一)範圍勘選。 (二)土地所有權人意願調查。 (三)評估公益性及必要性。 (四)召開事業計畫公聽會。 (五)事業計畫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 (六)辦理變更、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作業。 (七)範圍邊界分割測量。 (八)建築改良物禁止事項之報核及公告。 (九)地籍資料整理、調查及繕造清冊。 (十)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資料之提送及評定。 (十一)徵收補償費查估及繕造清冊。 

二、正式作業: 
(一)先行區段徵收地區開發範圍報核。 (二)抵價地比例報核。 (三)召開協議價購會議。 (四)召開區段徵收公聽會。 (五)區段徵收計畫書之報核、審議及核准。 (六)區段徵收公告及通知。 (七)異議處理及通知。 (八)發給抵價地案件之申請、審查及核定。 (九)徵收補償費之發放或存入保管專戶。 (十)公有土地及未登記土地之處理。 (十一)囑託辦理區段徵收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公有土地所有權移轉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他項權利塗銷或變更登記、建物滅失或標示變更登記。 (十二)工程施工。 (十三)辦理抵價地分配及農業專用區配售。 (十四)地籍整理。 (十五)囑託辦理開發完成後土地所有權登記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 (十六)辦理抵押權或典權登記。 (十七)土地之處分。 (十八)財務結算。 (十九)撰寫成果報告。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8月30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17‧ 什麼是抵價地?

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對於政府徵收土地應發給之地價補償費,可以向政府申請以徵收後可供建築土地折算抵付,這種折算抵付地價補償費之土地就是抵價地。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8月27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18‧ 抵價地總面積(或稱為抵價地比例)是多少?

抵價地總面積須由需用土地人考量各地區特性、開發目的、開發總費用、公共設施用地比例、土地使用強度、土地所有權人受益程度及實際發展狀況等因素決定。依據現行法令規定,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辦過農地重劃之土地,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 抵價地總面積最低雖為徵收總面積百分之四十,但是每一位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面積,須按他應領地價補償費金額及領回抵價地位置之地價計算,計算結果每位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面積,可能高於他被徵收土地面積百分之四十,也可能低於他被徵收土地面積百分之四十,並不是每一位都剛好是百分之四十。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8月24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19‧ 主管機關在辦理區段徵收前,可否禁止建築改良物之新建等事項?

區段徵收範圍勘定後,主管機關在正式辦理區段徵收前,可以視實際需要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等事項。禁止期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年六個月。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8月21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20‧ 區段徵收公告期間多久?在何處公告?

區段徵收公告期間為三十日。公告地點為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之公告處所及被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在地。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8月18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21‧ 區段徵收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公告事項有異議時,如何處理?

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公告事項有異議時,應在徵收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主管機關接受異議後應立即查明處理,並將查處情形以書面通知土地權利關係人。土地權利關係人對於徵收補償價額不服查處結果者,應於查處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敘明不服查處之事實及理由,送交主管機關作後續處理;主管機關得提請地價評議委員會復議,土地權利關係人不服復議結果者,得依法提請行政救濟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8月15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22‧ 一筆土地或一棟建築改良物之一部分被徵收,殘餘部分如何處理?

被徵收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殘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致不能為相當使用時,原所有權人可在徵收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一併徵收。經主管機關會同需用土地人、申請人及其他相關機關實地勘查後,符合規定者,由主管機關轉需用土地人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合規定者,由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將處理結果函復申請人。 前項核准一併徵收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僅能領取現金補償地價,不能申請發給抵價地。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8月12日 星期日

23‧ 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在徵收公告期間可否辦理分割、合併、移轉或設定負擔?

被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除在公告前因繼承、強制執行或法院之判決而取得所有權或他項權利,並於公告期間內申請登記,及共有分管耕地,因部分被徵收而土地所有權人在徵收補償地價發給完畢前或核定發給抵價地前,申請共有物分割登記或應有部分交換移轉登記者外,自徵收公告之日起不得分割、合併、移轉或設定負擔。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8月9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24‧ 區段徵收範圍內既有建物如何處理?

區段徵收範圍內既有建物如妨礙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計畫,一律拆除,如未妨礙都市計畫,也未影響區段徵收計畫,原則上可以按原位置保留分配,並由主管機關視實際情形減輕一定比例之應繳納差額地價。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8月6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25‧ 區段徵收土地地價補償費如何計算?

區段徵收土地地價補償費,是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計算;區段徵收範圍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市價徵收補償計算方式,應以同屬區段徵收範圍內之非公共設施保留地加權平均計算。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8月3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26‧ 土地所有權人如何領取地價補償費?

土地所有權人對於地價補償費可以選擇全部領取現金補償,或全部申請發給抵價地,也可以選擇部分領取現金補償部分申請發給抵價地。經核定發給抵價地或領竣徵收補償費之土地所有權人,得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改按原徵收補償地價發給現金補償或發給抵價地,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徵得需用土地人同意後核准。 申請改發給現金補償或改發給抵價地之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核定發給抵價地通知之日,或現金補償發給完竣之日,或通知補償地價存入保管專戶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並以一次為限。申請改發給抵價地者,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應限期繳回其申請改發給抵價地之徵收補償地價後始得核准。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30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27‧ 建築改良物徵收補償費、農作改良物徵收補償費及土地徵收遷移費如何查估補償?

前開各項補償費皆按各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制定之辦理公共工程拆遷土地改良物補償自治條例相關規定查估補償。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27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28‧ 墳墓如何處理?

墳墓所有人在主管機關公告期間認領,並在規定遷移公告期內自行遷葬者,依各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墳墓遷葬標準發給遷葬費;未認領也未在規定期間內自行遷葬者,由主管機關妥為遷移安葬,不再發給遷葬費。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24日 星期二

【持分土地買賣】~ 29‧ 徵收補償費發放時間為何?

土地所有權人領取現金補償者及土地改良物補償費,主管機關應在徵收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給完畢;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經主管機關核定不發給抵價地者,主管機關應在核定之次日起十五日內發給現金補償地價完畢。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21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30‧ 應受補償人未在主管機關通知期限內領取徵收補償費時,如何處理?

主管機關通知應受補償人領取之徵收補償費,應受補償人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時,主管機關應將未受領補償費存入專戶保管,並以雙掛號通知應受補償人。徵收補償費存入專戶後,應受補償人如要領取,須檢具有關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審核無誤後填具領款單或開立支票交應受補償人向保管處所具領;應受補償人自通知送達之日起逾十五年未領取之徵收補償費,歸屬國庫。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18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31‧ 被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對於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權利義務,於何時終止?

領取現金補償地價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對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之權利義務,在應受之補償費發給完畢時終止;申請發給抵價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則在接到主管機關核定發給地價地通知時終止。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15日 星期日

法務部 ((行政執行署)) 的 (傳繳) 通知,能在 超商 繳納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詢問因欠稅逾期未繳遭強制執行,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寄來的傳繳通知單,拿到超商卻無法繳款,應該如何處理?
    該局表示,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寄來的傳繳通知單後,若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都可以在傳繳應到期日前至統一(7-11)OK、全家、萊爾富等四大超商繳納,免收手續費。如果傳繳通知單已逾繳納期限,民眾就需攜帶身分證正本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任一分局補印繳款書後,再持繳款書至超商或各金融機構繳納。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持分土地買賣】~ 32‧ 什麼人可以申請發給抵價地?

主管機關辦理區段徵收時,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以徵收公告之日土地登記簿記載者為準)可以申請發給抵價地;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竣繼承登記者,其繼承人亦可按其應繼分申請發給抵價地,其他之他項權利人、建築基地承租人、耕地承租人(佃農)及房屋所有權人等,則無權利申請發給抵價地。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12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33‧ 申請發給抵價地之時間為何?

土地所有權人如想申請發給抵價地,須在區段徵收公告期間以書面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9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34‧ 如何申請發給抵價地?

土地所有權人如想申請發給抵價地,須在徵收公告期間內提出抵價地申請書(由主管機關提供空白申請書)、土地所有權狀、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明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親自至主管機關指定地點辦理;土地所有權人不方便親自到場時,可以掛號郵寄方式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7月6日 星期五

【持分土地買賣】~ 35‧ 區段徵收土地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應提出何種證明文件?

土地所有權人應提出已按徵收當期市價三分之一補償耕地承租人之證明文件;承租人如受領延遲、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時,土地所有權人可將補償金額提存於法院,並以提存書作為補償承租人之證明文件。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6月30日 星期六

【持分土地買賣】~ 37‧ 區段徵收有限制登記,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時應提出何種證明文件?

土地所有權人應提出已為塗銷限制登記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或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塗銷限制登記之證明文件。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6月27日 星期三

【持分土地買賣】~ 38‧ 區段徵收土地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或設定地上權、地役權或永佃權,土地所有權人可否申請主管機關協調處理?

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或設定地上權、地役權或永佃權之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除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44條規定辦理外,亦可請求主管機關邀集承租人或他項權利人協調。經協調合於下列情形者,由主管機關就其應領之補償地價辦理代扣清償及註銷租約或塗銷他項權利,並由土地所有權人就其賸餘應領補償地價申領抵價地: 
(一)補償金額或權利價值經雙方確定,並同意由主管機關代為扣繳清償。 
(二)承租人或他項權利人同意註銷租約或塗銷他項權利。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6月24日 星期日

【持分土地買賣】~ 39‧ 區段徵收土地設定有抵押權或典權,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應提出何種證明文件?

土地所有權人應提出抵押權清償或典權回贖之證明文件;土地所有權人及該他項權利人如同意於將來發給之抵價地重新設定抵押權或典權時,則應提出同意塗銷抵押權或典權之證明文件。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6月21日 星期四

【持分土地買賣】~ 40‧ 土地所有權人死亡未辦竣繼承登記,其繼承人如何申請發給抵價地?

繼承人可按其應繼分申請發給抵價地;未提出申請發給抵價地者,則按其應繼分發給現金補償地價。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2018年6月18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買賣】~ 41‧ 土地所有權人於主管機關核定發給抵價地後死亡,抵價地申請案件如何處理?

土地所有權人在領回抵價地前死亡,其繼承人可以檢具繼承應備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更名發給抵價地;未提出更名申請者,仍以該土地所有權人為申請人,並由其繼承人辦理抽籤配地等作業。

工業用地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高價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